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饶河县)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703G******1001
1.招标条件
******委员会以《关于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双发改发[2023]139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国家奖补资金及地方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国家奖补资金49%、地方政府投资51%,************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饶河县)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
2.2建设规模:双鸭山市饶河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图斑数量为69个,图斑总面积186.94hm2。修复出旱地面积60.05hm2、林地面积90.19hm2、草地面积29.89hm2、转型利用土地面积6.81hm2。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4建设地点:双鸭山市饶河县。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1)项目管理: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与手段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系统的组织、协调、控制和管理使工程顺利达到验收的目的,并能通过第三方审计和后评估为标准。其中包括:合同管理、进度整体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资金管理、验收管理、移交管理、内业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
(2)造价咨询:包括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以及相关造价咨询服务所包含的全部工作。
2.7招标控制价:总价489,789.87元,其中项目管理费373,060.35元,造价咨询费116,729.52元。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2)工程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最多可兼任一名专业负责人);
(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工程造价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注: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具体要求,人员应满足本项目的实际需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相关专业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管理人员。
投标人拟派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2024年11月-2025年1月在本企业有缴纳社保的记录(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2月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之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2月10日17时00分至2024年02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为2025年03月05日09时00分。
5.2 在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8.2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5日09时00分
8.3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接受异议的;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项目、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办公室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地 址:双鸭山市饶河县饶河镇益民路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经开区南岗集中区泰山路117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