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33314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宝清县大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以《关于2023年海伦市大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16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黑农厅函〔2023〕901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宝清县大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检测。
2.2建设地点:宝清县尖山子乡、青原镇、小城子镇。
2.3建设规模:建设大豆生产基地10万亩。
2.4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12月05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总工期392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内容:2023年宝清县大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共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质量检测。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66.8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专业至少包含混凝土工程或岩土工程)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12时00分至2023年11月1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1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本单位远程解密即可)。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1日09时00分。
7.3评审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农村局
电话:******
招标人:宝清县农业项目发展中心
地址:宝清县
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451-******、0451-******
电子邮箱:******
项目编号:zz33314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宝清县大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以《关于2023年海伦市大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等16个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黑农厅函〔2023〕901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宝清县大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检测。
2.2建设地点:宝清县尖山子乡、青原镇、小城子镇。
2.3建设规模:建设大豆生产基地10万亩。
2.4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12月05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总工期392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内容:2023年宝清县大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共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质量检测。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66.8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专业至少包含混凝土工程或岩土工程)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12时00分至2023年11月17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1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本单位远程解密即可)。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1日09时00分。
7.3评审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农村局
电话:******
招标人:宝清县农业项目发展中心
地址:宝清县
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451-******、0451-******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