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000G******2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集贤县第二批)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已由双鸭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双发改发【2023】13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奖补资金及地方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集贤县第二批)生态修复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集贤县。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图斑数15个,图斑面积75.5249公顷,项目区面积76.85公顷,治理面积47.63公顷,转型利用面积29.22公顷。(具体建设规模和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291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6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任命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双方共同出具任命文件授权一个人作为项目负责人,证企相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三个月(2024年12月至2025年02月)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是6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承诺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投标将被否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资料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不得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并提供截图]。
(4)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须承诺如中标将严格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文件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负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于2025年02月10日00时00分至2025年02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04日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4日9时00分。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达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3 其他事项
6.3.1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6.3.2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资源局
监 督 人:王先生
电 话:******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双鸭山市集贤县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69-******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王兆街59号(锦江之星后院粉色楼)201室
联 系 人:穆女士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