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000G******3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集贤县二道河治理工程项目”******水务局以集水发[2024]75号文件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集贤县二道河治理工程项目检测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集贤县
2.3建设规模及内容:综合治理河长19.06千米。修建二道河堤防全长13.50千米,新建堤防护坡1.0千米,修建堤顶路面13.80千米;新建护岸18处,护岸全长8.14千米。保护耕地4.87万亩,保护村屯2个,保护人口1300人。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完成上述项目阶段所有抽检工作内容,并出具相关报告。
2.5检测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413608.34元;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备水利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级资质(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共三大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合法在职人员,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5年1月-2025年3月)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但需提供聘用合同。)。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并提供截图);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并提供截图];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并提供截图]。
3.5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履约承诺、质量检测项目部人员无在建承诺、工作应急联系承诺、安全工作承诺、涉法涉诉承诺、廉洁从业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2025年03月1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3月1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02日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 开标时间为2025年04月02日9时00分。
6.3 其他事项
6.3.1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6.3.2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水务局
监 督 人:张连丰
电 话:******
招 标 人:******服务中心
地 址:双鸭山市集贤县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王兆街59号(锦江之星后院粉色楼)201室
联 系 人:穆女士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