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乡内公路路面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乡内公路路面改造项目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饶河县交通运输局以《饶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乡内公路路面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饶交政发{2024}33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饶河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饶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饶河县。
2.2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本工程路线全长4.147km;6cm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3403平方米,1cm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找平层)30947平方米,22cm水泥混凝土273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及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全部工程内容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 |
路面面层类型 |
里程(km) |
最高投标限价 (元) |
A1 |
沥青混凝土路面 |
4.147km |
******.61 |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11月10日,工期32日历日。缺陷责任期2年。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工程师,并持有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
(3)财务最低要求
(1)2023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营运资金(2023年度流动资产-2023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保函等)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4)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2019年9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下列施工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独立完成过1个四级(含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
(2)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在交通运输部无法查询,可以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3.3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地方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