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11-11 14:26 责任录入: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4项问题
整改公示
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4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双鸭山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双鸭山市及所辖各县应于2024年9月底前完成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工作,但目前市级规划正在编制中,存在逾期风险。
二、整改目标:完成市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三、整改措施:******建设局负责规划编制工作,聘请专业机构编制饶河县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规划并印发实施。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已编制完成饶河县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并印发实施,为科学有序推进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五、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
八、受理地址:饶河县新阳北路10号饶河生态环境局
******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委员会
******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1日